体检、考察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择优等额进入体检。若总分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在椒江教育网上另行通知。若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整个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本职位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发现资格不符等出现职位空缺的,则不再递补。
3.考核聘用。考核(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核(考察)标准执行,主要是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不宜聘用情况反映的再办理聘用手续(户籍为农业户口的,聘用前须办理农转非手续)。
新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不实行试用期。若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解聘。
对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博士不能聘任到专任教师岗位,其他人员均给予解聘